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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 | 关于申报2021年度“瞪羚企业” 补贴资金的通知

2022-8-23 16:49:57 人评论

各相关企业: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硚口区促进新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硚政办〔2017〕22号)、《硚口区促进新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硚经信政〔2018〕24号)、《硚口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硚经…

各相关企业: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硚口区促进新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硚政办〔2017〕22号)、《硚口区促进新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硚经信政〔2018〕24号)、《硚口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2021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硚经信政〔2021〕17号)文件内容,为促进我区新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硚口区“瞪羚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硚口区2021年新认定的“瞪羚企业”(17家)。


二、 申报条件

(一)在硚口区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办公地点在硚口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

(二)具备2021年新增办公面积或2021年开展过商业模式、人力资源、挂牌上市等咨询业务。


三、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3日至9月13日


四、申报材料

(一)办公场地补贴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一个月企业缴税证明、企业征信情况证明,2020年和2021年房租缴纳发票复印件(不含水电、物业和各类服务费)、租房协议,《房租补贴申请表》。

(二)业务咨询补贴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一个月企业缴税证明、企业征信情况证明,2021年业务咨询费用缴纳发票复印件、合同,《业务咨询补贴申请表》。


五、有关说明

(一)企业征信情况证明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湖北”查询下载;

(二)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盖公司章,若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依法追究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予申报硚口区财政资金项目;

(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2022年9月14日前交至硚口区科技和经信局高新技术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至181264394@qq.com。


联系人:王雪飞 李昊天

联系电话:83426316


区科经局

2022年8月22日




附件1

2021年度新认定“瞪羚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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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度硚口区“瞪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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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度硚口区“瞪羚企业”业务咨询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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