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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性奖励的通知

2022-9-21 10:05:24 人评论

各有关单位,各区科经局,东湖开发区、武汉经开区科创局: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现组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性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


各有关单位,各区科经局,东湖开发区、武汉经开区科创局: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现组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性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的企业和机构。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本次奖励申报,需是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二、奖励标准

对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本市药品企业,单一品种获得通过的奖励300万元;对于全国前3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再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同一药品不同规格合并计算)

三、有关说明

(一)关于已经享受区级支持政策的情况

各区已凳┑母骼嘀С执蠼】挡捣⒄拐呒按胧┯?/span>《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9〕11号)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奖励”的原则执行。已享受或已申请各区支持政策,且获得奖励低于本次奖励标准的,可以申请补足差额,具体金额为本次奖励标准减去已享受或已申请区级奖励金额。

(二)关于诚信申报奖励的要求

各单位必须秉持实事求是、诚信为本的原则如实申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对违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科研失信联合惩戒。如涉及其他问题,同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0月14日(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10月14日),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大健康产品研发创新政策性奖励申请表(“一产品一表”填报)。

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国家药监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申报方式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申报人账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申报信息。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2年度项目-后补贴项目-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提交材料。各单位申报材料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复印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疤峤弧薄?/span>

五、提交纸质材料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材料送达或快递至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武汉科技大厦1613室)。收件人:张龙,联系电话027-65692161。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85870766

政策咨询电话:656921616569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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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武汉市大健康产品研发创新政策性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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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武汉市大健康产品研发创新政策性奖励申请表.doc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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